201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将于2015年7月6日开始,请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两寸证件近照一张,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沿江西路59号)专技科(五楼522房间)领取。
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8502516
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8298638
注:1、来办理领证的同志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件。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定要进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