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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8】   【字体:    

景人社字〔2018〕38号

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加强我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155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从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工作岗位上的在职人员中选拔,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必须从已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选拔,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从已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选拔。应注重推荐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上以及在创新创业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二)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企事业单位中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厅级干部原则不推荐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确需推荐申报的只能参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推荐竞争选拔。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推荐。

(四)中央、省驻市单位可按省人社厅规定程序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直接报市人社局)。

(五)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推荐享受同一层次的政府特殊津贴。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推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是省内该学科的带头人或骨干;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较高科学价值,得到省内同行专家认可,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自主创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较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较高,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省内同行所认可。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对全省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较大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骨干。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突出,对经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省内本领域的带头人或骨干。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省内同行所认可。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技师以上(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必须具有高级技师)或具有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江西省技术能手、国家及江西省首席技师、江西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省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名次,为我省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省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推荐名额

本次推荐选拔工作,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享受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并进行,继续实行推荐名额总量控制。根据省确定的我市推荐名额,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情况,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园区,市直及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各1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要围绕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我市“3+1”重点产业,选拔推荐一批突破关键技术、引领行业或产业发展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代表。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不占推荐名额。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青”、“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含青年项目)可不占下达的推荐名额推荐(列入单位排序)。

要适当扩大企业类高层次人才占比,推荐选拔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及县以下基层代表。按省里要求,我市上报的推荐人选中,企业人选不得低于50%。

四、组织实施

(一)选拔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市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人选。

(二)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单位集体讨论并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后,再按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市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推荐人选的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联席会审定同意,报市政府批准后,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审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报市政府审定。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

请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单位抓紧做好选拔推荐工作,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后,按以下要求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可从省人社厅或市人社局官网下载,电子文档请发送邮箱1031204126@qq.com.。

(一)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选拔程序和主要做法,推荐人选,公示情况,其他有关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综合报告须加盖有关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个人申报资料。申请表中重要内容应提供辅助证明材料包括:推荐人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及获基金资助证明复印件,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证书,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以及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科研成果(技术)转化经济效益等材料复印件,年利税财务证明复印件等,(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近5年取得的)。以上材料装订成一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并经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材料不退回。

(三)组织网上申报。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待市政府批准确定后,再按要求统一组织网上申报。

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人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及电话: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詹长寅   0798-8502516

职业能力建设科      余善军   0798-8516723

附件:1、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样表、市贴参照填报) 

2、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请表(样表、市贴参照填报) 

 

www.57365.

2018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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