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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度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29】   【字体:    

根据省人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九江、景德镇、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市政府从2015年11月20日起开始实施规章立法权。为做好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编制工作,推进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保障公民立法参与权,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内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均可以提出市政府规章项目建议。  

二、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三、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名称,拟规范的主要内容,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等,并尽可能提交草案文本。  

四、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单位或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提出,并填写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征集表。

特此公告。

联系人:景德镇市政府法制办  李志瑶  

联系电话:8382221   传真号码:8382296

电子邮箱: jdzfzb@163.com

邮寄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86号市政府法制办

邮政编码:333000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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