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九江、景德镇、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和《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景德镇市2017-2021年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五年制定规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内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均可以提出规划建议项目。 二、规划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三、规划建议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名称,拟规范的主要内容,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等,并尽可能提交草案文本和相关资料。 四、规划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单位或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规划建议项目请于2016年12月22日前提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景德镇市政府法制办 李志瑶 联系电话:8382221 传真号码:8382296 电子邮箱: jdzfzb@163.com 邮寄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86号市政府法制办 邮政编码:333000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