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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认真抓好落实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19】   【字体:    

 

610日,省厅召开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党政联席会和干部职工大会,认真抓好落实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一、制定方案

根据省厅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厅实施方案的要求(赣人社发【201421号),我局及时研究制定了《景德镇市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景人社发【20149号),并印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

二、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省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要求,我局也相应成立了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技工学校党委书记、市社保局局长王景光担任,机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行动组织筹划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

三、广泛宣传动员

围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主要任务,服务规范、纪律要求、服务用语、创新服务四个方面。我局在门户网站、工作QQ群、开设专项行动专栏等渠道进行发布刊登,使全系统干部职工便于学习、知晓专项行动活动内容。结合专项行动,我局在422日组织了本系统窗口22名党员代表围绕“强信念、转作风、提能力、促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这一主题,从不同层面和角度纷纷畅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有的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如何把改进作风融入到日常人社工作的方方面面提见解、谈打算。市社保局刘长金;市就业局于集松、刘青平;市劳动监察局陈德生和技工中心的于佩等5名窗口单位的先进个人,在大会上进行了事迹介绍。

四、开展明察暗访

深入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人社系统窗口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我局还研究成立了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督导组,开展明察暗访。督导组由局党办、行办、监察室负责同志组成。先后有6次开展了明察暗访,对窗口单位改进作风进行了督查,督查情况由局主要领导在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对遵守纪律比较差、服务态度比较差的同志点名道姓进行批评(其中发文进行通报1次,在干部职工大会上直接点名批评2次),使窗口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改进,服务态度有了进一步的改善。如市社保局服务窗口,针对年后外出务工人员急于在外出前办理社保业务的心情,窗口工作人员发扬“延迟下班”的工作作风,加班加点受理群众的各项业务需求,将苦一点、累一点、群众满意一点作为工作己任。

五、改进对策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服务机制、增强服务效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我局普遍实行了上、下班签到,人员外出移动去向公示牌。切实抓好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树立人社系统队伍“五型”形象。为使改进作风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还研究制定了6项改进对策措施:

一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专项治理(重点是进一步理清权力清单。对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再作深入清理,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可以审批的事项、可以备案的事项、可以收取的费用列出明细清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工作流程)。

牵头领导:江华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二是开展民生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五险一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牵头领导:林益真

责任单位:规划基金科

三是开展机关工作秩序专项治理(重点是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AB岗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牵头领导:林益真

责任单位:行办、党办、纪检监察室

四是开展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程序,严格办文、办会审批手续)。

牵头领导:徐国平、徐忠良

责任单位:行办、党办

五是开展窗口单位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一次梳理,做到应简尽简,最大限度地位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标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提出具体标准和明确要求)。

牵头领导:徐忠良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六是开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开展劳动用工情况、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等专项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蒋云海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劳动监察局

 

 

                                                                      纪委监察室

20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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