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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相关政策问答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9】   【字体:    

一、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的专项就业援助行动,其依托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管理等类预备就业岗位,接纳高校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3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的职业见习。

职业见习是将就业培训延伸到企事业单位具体工作岗位,以完成一定生产或工作任务为目的的职业能力提升培训。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办理劳动人事关系代理;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政府为见习者购买特定的见习综合保险,对见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二、就业见习的实施对象

答:就业见习的实施对象是指具有江西省常住户口,年龄在18岁至25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30岁),自愿提出见习申请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就业见习基地的建立

  (一)建立条件

1、以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为依托,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要具有良好的见习培训场所和较强的师资培训力量,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毕业生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

2、每年能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并且见习结束留用的人员比例占见习人数的30%以上。见习岗位应尽量适合毕业生实际,具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有利于发挥见习毕业生的专业特长。

  (二)建立程序

1、见习基地原则上按属地原则进行管理,省、部属单位和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由市本级管理。各级政府为基地批准单位,日常工作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2、具备上述条件的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填写《景德镇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报单位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核,由管理办公室报同级政府批准。

四、见习基地的见习补贴项目和标准

(一)见习岗位补贴。政府对见习基地接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提供职业见习岗位补贴,用于补助学员见习期间的生活费,其标准是见习基地所在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0%。见习期间,见习学员不得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见习综合保险补贴。依照赣府发[2010]32号及市政府有关规定,批准地政府为见习学员统一购买见习综合保险,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费等,可按规定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具体标准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制定。

五、见习补贴的申请核拨程序

(一)政府对见习单位接纳学员见习提供见习岗位补贴,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基地依据见习实际情况,申请见习岗位补贴,填报《见习岗位补贴申报表》,并同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见习学员工资发放表;(2)见习学员职业见习鉴定表等。劳动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根据对见习基地每期申报职业见习的审核情况,负责向财政局申请及时对见习单位拨付。

(二)见习综合保险由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根据审核认定的《见习学员录用备案表》,委托保险公司为见习学员办理,保险费由由见习基地垫付。见习基地申请保险费补贴时,填写《职业见习综合保险补贴申报表》,并同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见习学员职业见习综合保险单复印件;(2)职业见习综合保险协议书复印件;(3)保险费收据复印件。

六、见习基地的组织管理

(一)见习基地对正在见习的毕业生只签订见习协议书,不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期满或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取消见习期,与见习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

(二)见习基地应优先录用在本基地见习的人员。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基地录用的,见习期可计算为工龄。

(三)见习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见习毕业生,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服务,人才交流中心为见习毕业生免费托管人事档案。

 

景德镇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曹月婷(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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