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围绕第二专题“实事求是闯新路”开展学习讨论,查摆本支部及个人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于13日前报党办;
2.各支部统一收齐本支部所有党员第一专题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每人至少1篇),并于7月15日前交党办;
3.以支部为单位移交上半年度党费,并做好7月份党费收缴工作;
4.还未组织党员填写《“亮身份、亮承诺”活动信息表》的支部,请尽快抓好落实,《信息表》原件由各支部留存,复印件交党办备案;
5.各支部安排一次专题党课(县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并做好相关文字、图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党课讲稿(电子版)及时传送至党办;
6.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传报道,各支部要及时将本支部开展学习、活动以及组织生活等信息报党办或宣教科;
7.各支部书记按照《关于做好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教育考核督查工作的通知》(景组字〔2016〕33号)精神,对照“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教育考核督查指标体系”做好相关工作,以备上级检查;
8.继续开展“手抄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活动;
9.本月底前,由局党委统一组织党员前往景德镇学院思政部“红十军和方志敏精神展示室”参观学习。
市人社局党办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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