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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6】   【字体: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答:“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二、为什么要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

答: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总体目标?

答: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四、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的登记对象、内容和地点?

答: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城乡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全国联网和实时更新。

1.登记对象:

①我省户籍人口;②外地来我省的常住人口。

2.登记内容:

①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常住地址等;②个人就业信息。③个人参保信息。包括参保险种、未参保原因、异地参保、重复参保情况等。

3.登记地点:

各乡镇、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

五、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主要措施?

答:1.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对既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无需重新申报、重复采集信息。

2.以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就业社保平台为主,对信息缺失、错误的单位和人员及未参保人员,通过入户调查、到社区集中登记等方式,对其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补录,完成后确认参保登记。

3.通过以上措施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的参保标识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按参保信息的变化进行实时更新。

六、我省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的时间?

答:我省2017年11月6日起全面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入户调查工作,预计于2017年底完成。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为了推动加快建立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让每个公民都享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与每位市民息息相关,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共同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二、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

  基本养老保险。我省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给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使之老有所养。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个人按年缴费,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互衔接转移。

  基本医疗保险。我省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种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各险种缴费方式不同,享受待遇不尽相同。人人都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人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具有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工伤保险。参加工伤保险是每一个就业者的基本权益,也是每一个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积极参加工伤保险,不仅能保障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应有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还有利于分担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减轻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加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三、单位和个人如何参保

  在全民参保登记实施过程中,法定覆盖的个人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乡镇、村(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做好信息核查、补录、完善工作。未参保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村(社区)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参加社会保险、按期缴纳并依法享受相关待遇。如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出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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