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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3】   【字体:    

景人社字〔2018〕80号

  

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237号)和《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市级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名额和对象

本次选拔工作面向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选拔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10名,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名额根据申报、推荐情况确定。人才选拔注重向从事前沿科技研究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支撑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向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倾斜。人选从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园区、市直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评审产生(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可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推荐人选,原则上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中遴选产生。

事业单位担任副厅级以上职务人员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国内科技发展态势,进行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科学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从事理论实践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科学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5.拥有关键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专业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名额和要求

“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名额,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园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推荐1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名额,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园区、市直有关单位及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推荐1-2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不得超额推荐。推荐申报的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中,企业类人数不得少于总推荐人数的二分之一。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面向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我市“3+1+X”重点产业推荐优秀人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重点推荐在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有较大原始创新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各地人社部门要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联系掌握和推荐一批人才;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把非公领域人才纳入视野,努力发现体制外优秀人才,提高产业创新人才推荐比例。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要结合国家和省市重大发展战略,重点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青”“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已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不再重复申报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

四、组织实施

(一)个人申报。拟申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推荐。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申报。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属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二)组织推荐。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专家评审、组织考核等形式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推荐申报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推荐人选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名单并公示。

(四)确定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名单报市“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人员名单经市“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材料报送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做好选拔推荐工作,7月1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回。

(一)综合报告1份。包括推荐程序和主要做法、推荐人选及排名顺序、公示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二)相关表格及电子稿。1.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按推荐顺序排列;2.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3份。

(三)证明材料1份。应包含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中有关重要内容,重点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荣誉与获奖证书及项目、课题资助证明,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以及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专利授权、科研(技术)成果等材料;企业人选还应提供职务证明、企业注册与利税贡献等情况。证明材料装订一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正反面打印,一般不超过200个页码,由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园区人社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并在目录页和骑缝处加盖印章。

相关电子表格可从www.57365.门户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每位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和证明材料单独装袋,文件袋封面注明姓名、专业、工作单位、推荐地区(单位)名称。确定报省厅“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7月20日-25日组织进行网上申报。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詹长寅

联系电话:0798-8502516

邮    箱:1031204126@qq.com

 

附件:1.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申请人情况登记表(市级参照)

 

 

www.57365.

2018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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